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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食品的渠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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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2 15: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进口宠物食品入境方式有一般贸易(即正规进口)、水货(走私或通过灰色渠道进入)、国际直邮、旅客携带、跨境保税区仓库
很明显的水货、国际直邮都是违法行为,并且成本并不会比正规进口低,旅客携带数量有限,跨境报税有资质要求以及购买者限制。
淘宝上充斥着大量以“正规进口,厂商授权”等宣传字样的宠物食品,还在内容上展示出纯英文的厂商授权书,字小的看不清,其内容更是胡扯一通,并无实际参考价值。
真正合法正规进口的产品只需要展示出自己的“进口登记证”以及相关通关文件即可
我国进口宠物食品需要的资质有两项:一项是农业部进口登记证(有实体证件),另一项是境外生产工厂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备案(无实体证件,以国家质检总局公示为准)。
还有打着“跨境直邮”、“厂商直销”等旗号的,首先不说厂商直销的成本有多大,很多生产工厂是帮很多品牌进行OEM的,不可能直销。
跨境直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目录》禁止进境规定, 我国对进口宠物饲料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进口宠物饲料应当来自经我国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动植物源性饲料还须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等,经实验室检测合格并加贴中文标签,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以销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禁止携带和邮寄动物源性饲料进境,任何个人和单位通过邮寄途径向国内寄递动物源性饲料均属于违法行为。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根据海关总署与农业部要求进行相关备案登记。
进口登记依据:农业部2014年第2号令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款规定:“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另外,作为业内企业最为关注的变化之一,新《办法》在第四款中明确规定:“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进口准入依据:根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及时发布《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
根据海关总署“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准入国家(地区)名单”来查询进口的产品(企业)是否在名单中。若没有,需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产品准入。
京元饲料登记中心拥有专业、成熟的专家队伍,依靠高效的企业服务和广泛的社会资源,可以为企业和产品通过相关的认证许可和市场准入提供准确、快捷的优质服务。
还未办理并且需要办理的可以Tel:183-1055-0783(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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