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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香港)公司的信用证操作---FROM Standard Chartered<渣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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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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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香港公司为案例):
案例
一.        供应商与您的香港公司商签订$100万合同, 香港公司再以$120万与美国客户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这样您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就会有利润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您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您自己的客户—美国纽约OPQ公司, 现美国进口商向香港公司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转开L/C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 渣打银行向您的大陆供应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您的上海供应商接受渣打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渣打,审单无误后,渣打通知中间商您的香港公司替换发票成$120万,渣打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渣打,渣打解付$100万给供应商银行,余额$20万则打进您自己香港公司在渣打的帐号.
背开L/C.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向渣打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渣打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供应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供应商接受渣打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渣打议付,发票全额$100万,渣打审单无误后,当场向供应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香港公司买单, 香港公司授权渣打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香港公司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渣打银行议付.渣打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美国客户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渣打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两者区别
1.        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        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        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        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5.        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由此可见,通过这样的操作完全可以帮助您解决客户资源的担心了!
转载人:
香港环球公司上海分行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318号福海商业中心28楼2803室
联系电话:021-63099890  传真:63564648
联系人:马亮亮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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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4 04: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文章,但是还是没有说出整个流程,请问LZ那B/L的单子这个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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