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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们是否经常要处理验厂的事情?会碰到验厂的工时与工资问题吧?虽然很简单,但却非常重要。有时候一个不小心就被CSCC们“喀嚓”掉了。下面把一些或许会用到的整理出来一下给大家参考:
一、基本工时:
1、在工作日超出8小时外的时间算作加班,加班费为正常薪资的150%.这个就不说了。
2、雇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必须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且补休必须在一个支付周期内提供.
二、综合计时。
我们先把天数算出来:
365天(一年)-104天(全年休息时间,52周*2天)-10(法定假日,即五一,国庆,春节,元旦)=251(全年工作天数)
则按每天8小时计算:
全年正常工作时间=251(天)X8(小时/天)=2008(小时)
全年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36(小时/月)X12(个月)=432(小时)
(36小时为每月加班不能超过的时数)
则全年法律规定的总工作时间=2008+432=2440(小时)
根据以上算出的结果,可以分析如下:
1、我们假设工厂每周工作60小时,则在综合计时的要求下,工厂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时的正常工作。这意味工厂一年有11周和20小时不能上班,否则违规。
2、实行综合计时的工厂,可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对于超出每周40小时的加班,工厂只需支付平时薪资的150%,而无论该加班时间是在周六或周日(没人性啊!);对于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厂必须按平时薪资的300%支付工人。
关于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标准工时:251(天)/12(个月)=20.92(天)
假设当地月最低工资为430元,则最低日薪为430/20.92元,最低时薪为430/20.92/8元.
此外注意的是一些福利方面的因素不能算入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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