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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交流] [华东]每周解答外贸法律问题,对外贸法律问题不知道可在下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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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业外贸律师每周解答外贸法律问题,对外贸法律问题不知道可在下面提问。
楼主会对问题进行筛选,给出专

上海君澜律事务总所,杨律师,联系电话(微信):1580191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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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aimaoluntan.com/thread-6461957-1-1.html
这个几年前的官司,如果是你,你打算如何处理呢?

我的故乡叫中国
                         ----绿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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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4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的问题主要是在预防,能在发生事故后数年内还记忆犹新,说明你在这件事上获得了经验。很多纠纷就是在长期稳定合作中产生的,老客户也是不能偷懒松懈的。
2、从两个角度说说这事。其一,是官司本身。其二,总结经验,完善风控。
3、关于官司,在官司中损失的钱,是你在办理业务时图的省事。你帮忙也要留下帮忙的证据,至少写一份类似情况说明让对方签字。另外,你一方面说有二审的诉讼,同时贴出的是一张仲裁文书的图片。仲裁不等于法院诉讼,且仲裁一裁终局,不存在二审。很多信息没有说全。
有些做法本身就是高风险,有很大概率会产生损失,解决的途径不是事后处理而是事前预防,尽可能的选择风险较低的方式做事,不让风险发生是更好的选择。虽然5万损失不低,但是整体来看,你官司结果还是比较好的。
4、关于风险预防,可以从3个角度入手。第一,公司相关制度;第二,责任与奖惩机制;第三,书面文本把控。
5、对该案件进行风险防控的经验总结。
其一,交易模式上,尽可能的选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模式,对于钱货要同时脱手的,可以要求担保,抵押等。选择风险较高的交易模式,很多风险就是自带的,不可规避的,需要特定方承担的。
其二,对相关事项保留证据。口头交流解决的,办事前即便不签合同,至少写一份情况说明,不要怕麻烦。公司可以对此做制度要求,,对于办理特定事项,规定必须的文件。同时,对不遵守的人员进行惩罚。
其三,合同范本中可以明确约定,文书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防止被缺席判决),EMS邮寄(防止文书送达不到),律师费败诉方承担(防止恶意诉讼),适用中国法律,选择仲裁解决(争端解决的效率)等。
其四,对于涉及委托关系的,除了一般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出局一份委托书,证明委托关系。这个比签多方合同方便,只要委托方一方签署即可。同时,假如发生纠纷,就可以披露委托关系,让你的上家直接去找你的委托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最后,对于第一次合作客户以及长期合作客户一视同仁,用相同的标准和流程(公司制度)对待。不少问题都是长期合作不出差错,一出差错就出大差错。尽可能的不要让差错、漏洞产生,除了经济上的损失,你还会失去这个客户。

上海君澜律事务总所,杨律师,联系电话(微信):1580191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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