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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7 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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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节奏。
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喧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个人进步。
美国是个尊重个性、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林肯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里,人事关系、家庭背景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如在意大利,人们需要教父的帮助,在非洲,人们必须得到酋长的引荐。但在美国,人事关系固然有助于人们取得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精神、才能智慧、进取勇气和随和性格。美国是个“自己动手”的社会,人们对机会均等的观念坚信不移。在那里,成功既不*家世“祖传”,也不*他人赐予。个人进步,全在于自己的艰辛努力和不息奋斗;个人进步,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要标志。 从一定程度上讲,个人进步的衡量标准之一是看一个人的职位升迁,因为常识告诉人们,任何一个单位,凡奉行任人唯贤精神的,只有那些有才能、工作成绩出色的人,才可能经常得到提拔晋升。鉴于这个原因,美国人对获取一份好工作――一份时常能带来机遇的工作,十分重视。受聘之前,他们多方打听,仔细调查,尽量设法确信那份工作对自己有利。一旦发现工作环境不利,美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改换门庭,另谋他职,即“跳槽”(job-hopping),因为大多数美国人都遵守此则行事,离职对于他们决非什么不体面的事情;相反,它睦作追求个人进步的一种象征,被看作寻觅升迁机会的一种努力。
说话直率。
中国有一条古训,“礼多人不怪”。我们请人来家吃饭时,明明做了一桌子的菜,却对客人说:“今天没什么菜,随便吃吃”。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谦在我们文化里是一种礼貌。然而,美国人对这类“转弯抹角”方式表达的礼貌觉得难以恭维。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人一样,美国人喜欢直率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他们看来,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必要在简单的事实面前添加多余的修饰词句。譬如:美国人请人去他家作客,他们会指着桌上的菜肴明确地告诉客人,“我们为你的到来,准备了这些好吃的东西,希望你喜欢它们”。
美国人认为,我真诚地邀请你来,当然得让你明白我的诚意所在。由于美国人讲究直率,在平时的交往中,他们对事情和人都乐于直抒己见,坦言相告。他们认为,各人意见不同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人们在交换意见和随便闲聊中,决不会因你的意见不同而感到大惊小怪。一句话,只要言词不太唐突、尖刻,意见上的争执是无伤大雅的。
这种直率反映在评议使用上,美国人在交谈中“废话”(waste words)较少。他们在回答他人的提问时,喜欢用简单、但观点明确的“yes”,“sure”,“No”,“of course”等词。这些简单的答语并不表示美国人讲礼貌,或者脑子简单,而是他们不拘礼节、坦率直爽之性格的体现。
许多与美国人打交道的人都有这种体会:当你赞赏一个美国人时,如说他车子开得好,汉语讲得漂亮,他会莞尔一笑,道声谢谢。但当我们中国人称赞同胞时,如说某人文章写得好,英语讲得流利,他会自谦地连声说道,“不好,不好”,或者“哪里,哪里”。东西方人文化上的这种差异既值得玩味,也应引起学英语学习者们的足够注意。
批判精神。
在东方文化体系中,批判精神是一个薄弱环节。或出于尊敬,或出于礼貌,或出于惧怕,或出于敬畏,人们对权威很少提出质疑,更遑论挑战。事实上,这些国家里的等级制度大多比较森严,人们长期以来受等级观念熏陶,早已把它们内化于心,落实于行。从孩提时代起,牙牙学语的儿童被告知,“大人的话总是对的”。年青学子有新发现时,往往因乳臭未干而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权威理论一争高低。长此以往,人们的“棱角”被磨平,好奇心受压抑,批判精神被消蚀,一个个变成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应声”“附和”者。 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里,人们从小就训练孩子发问,培养他们求知和的习惯。孩子提出问题后,美国家长和老师们不是马上给个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地启发、诱导、帮助孩子们一起思考。有时,大人们会嘱咐孩子们自己去图书馆寻找答案,很少为孩子们“包办”解答。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孩子于是司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问题的答案都不是现成的,它得*人的寻找和思考。
美国人的这种质疑、探究性精神自然地引导他们对权威或权威性观点持批评式(critical)态度。年青人与长者会因意见相左而互相争辩;学生与教师会因看法不一致而“唇枪舌战”一番;新手与权威会因观点相异而互不相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美国人对权威质疑江不是不尊敬权威,而是认为只有通过自由讲座才能辨析真伪,从而逐步接近趔。此外,在美国人看来,人的尊严之要素是要有独立的人格,而独立的人格的前提是独立思考能力。要独立思考,批判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再者,质疑和批判时,针对的不是人,而是这个人的意见和观点。
真话重于客气。
在不少国家,人们互相交谈时,喜欢拣对方高兴听的知说,而不愿指出事实真相,以免伤了和气。这多半是出于客气(courtesy)和礼貌(politeness)。但在美国人的眼光里,这种心地善良的客气和礼貌不及真话重要。美国人的伦理价值观中有一条箴言:“诚实为上策”(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换句话说,在比较诚实、客气、礼貌、家族声誉孰轻孰重时,美国人把诚实放在首位。因此,在美国如果要说某人的坏话,最厉害的一句是“你不能相信他”(You cannot trust him)。
试举例说明。一个美国人驾车赶路,途中,他问一路人:“这里距离下一个市镇还有多远?”在一些把客气礼貌放在高于真实位置的国家里,路边这位先生也许马上想到赶路者已疲倦不堪,急欲抵达目的地,于是便客客气气地说,“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Just down the road)。他以为这样回答能使赶路者心里宽慰从而更振足精神。然而,当这美国人开了好半天的车才到达要去的市镇时他会心情不畅,甚至气愤,觉得自己受骗了(feeling tricked)。在他看来,那位路边人明知路程很远,却存心欺骗他。同样的问题,美国人会怎样回答呢?美国人认为,假如他知道下一个市镇还有24英里的路程,回答说“Just down the road”是不诚实的表现。因此,尽管对那疲倦的寻路人极富同情,但他还是实话相告:“有好一段路呢,至少24英里”。(You have a long way to go ; at least 24 miles more)。问路者听了也许会失望,但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所以也不会产生误解。
不懂就问,有问必答。美国人讲究直率,又珍视真实,所以,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平时闲聊,碰到不懂的问题,或没听清楚的句子,他们爱刨根问底,弄懂弄通。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在他们看来,不懂并不可怕,也不足以使人感到羞耻。可怕的和令人羞耻的是不懂装懂,蒙混过关。基于这条原则,美国教师讲课时,如果学生不提问题,他便认为学生都懂了。他决不会主动去问学生需要解答些什么问题,因为他认为那是学生一方的事情:对学生来说,没有必要考虑面子问题,不懂就问是做学生的基本准则。
一旦被问,美国人一般必须给予一个比较明确的答复,在社交场合,在朋友间交谈中,在工作场所,都是如此。东方人在与美国人交谈时,有时,对美国人提的问题笑而不答,常使美国人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措。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被美国人看作是种失礼之举。因此,在与美国人聊天或谈正经事时,有问必答为基本礼貌。如果实在不知,或者难以回答时,可明确说明,如I don’t know, I am afraid I cannot answer your question。切不可默不作声,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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