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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贸易条款韩国FOB中国进口,中国发货人货丢了没有收到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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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1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浅谈关于韩国FOB的那点事!最近有中国货运代理找我们安排订舱韩国FOB到中南美的海运业务主单电放,分单原件信用证!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一定要听目的港物流代理或是目的港收货人的指示先放掉主单不管韩国发货人是否同意!然后跟我们说可以签协议保证让韩国发货人可以收到货款!我没有答应!所以这个生意没有做成!因为如果不管韩国发货人死活随意放单而且签发的我们HBL 韩国发货人有权在韩国起诉我们赔偿货款!不管他们收没收到货款!因为HBL就是货权就是提货凭证,但是主单上面的收货人代理是关键,不管你有没有分单,如果主单放掉了,始发港代理将会失去所有控制权!主单在目的港是跟船公司的提货权,分单在目的港是货物所有权!所以只要收货人在船公司那里提不了货,最起码的掌控权还在发货人手里面!不至于那么被动! 但是我们公司常年在韩国给中国同行换单控货代收款的时候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始发港把主单已经给电放掉了,主单韩国目的港收货人是我们韩国物流公司要求我们货代提单控货,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因为人无完人肯定会有疏漏!一旦人工忘记出错货很容易给放掉!最好的办法就是发货人同意电放以后你再找船公司做主单电放 最保险!最近有个中国物流朋友就是被中国发货人起诉了:无单放货!韩国目的港代理一票FOB指定货中国到韩国主单电放,HBL 正本!韩国目的港代理在韩国先提货清关,但是韩国收货人拒付银行信用证!发货人提单正本还在手上但是货没了!发货人起诉中国代理无单放货!中国代理败诉!货值几万美金但是FOB指定代理订舱费顶多50美金!所以如果你的货物要控货主单千万千万不要放掉.不要闲麻烦!警钟长鸣! 假如你CIF 条款预付货,主单电放掉后,要求分单控货!但是你韩国目的港代理不小心把货放给韩国收货人的话最后导致中国发货人没有收到货款,你去法庭打官司你也赢不了!因为你已经做了MBL主单电放!或是SWB!法院只看单据不看你其他邮件证明的!因为你作为始发港订舱代理不电放或是SWB的话,目的港代理怎么可能能提得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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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7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内容写得比较乱,没看懂什么意思。
首先你们是实际货主,只是从第三方国家出货。那么你们找的国内货代应该是韩国货代的上家,目的港的货代也是国内货代的代理,而不是韩国货代的。
如果是韩国货代的目的港代理,那么中方货代在中间有何意义。
如果你们直接找的韩国货代,中国货代只是韩国货代的国内代理,那就是中国货代只是一个费用结汇机关。
你们应该直接找韩国货代做好工作,这个和韩国发货人没啥关系啊。还是你们自己和韩国货代沟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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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1 1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lilonghai 于 2019-9-17 11:42 AM 发表


里面内容写得比较乱,没看懂什么意思。
首先你们是实际货主,只是从第三方国家出货。那么你们找的国内货代应该是韩国货代的上家,目的港的货代也是国内货代的代理,而不是韩国货代的。
如果是韩国货代的目的港 ...
我说的是无单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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