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日本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单据条款加了一条:中国保税仓库收据或者电放提单副本可接受。
原文是:Chinese bonded warehouse receipt or copy of surrendered B/L consigned to and notify any company,freight prepaid is also acceptable.
已要求改证,电放提单我司不接受。
不明白的是信用证的前提下,保税仓库收据这点是否可以接受?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因为之前没接触过这样的情况,在这里请教下各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