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进出口(境)货物适用主要贸易管制措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境)货物适用主要贸易管制措施2013-11-01
为积极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健康发展,在确保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充分实现试验区开放、活力、便利需求,上海海关对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境)货物贸易管制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等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境)货物适用主要贸易管制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作为企业办理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境)货物相关手续的参考。今后,如国家另行颁布与自贸试验区贸易管制措施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措施》所涉法律法规发生调整的,应以新颁布或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境)货物适用主要贸易管制措施》
http://shanghai.customs.gov.cn/p ... 0351/info452232.htm
禁止进出口
-禁止进出口货物
-禁止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固体废物进出口许可证
进口药品通关单
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进口兽药通关单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密码产品进出口许可证
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
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详细见 http://shanghai.customs.gov.cn/P ... %8E%AA%E6%96%BD.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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